释义 |
法律分析:有多份遗嘱处理如下: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全部无效的: 1、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2、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3、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遗嘱部分无效的: 1、遗嘱被确认为部分无效后,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 2、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3、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