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6、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7、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8、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9、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10、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1、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版)》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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