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偶尔打小孩的手和屁股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 |
释义 | 若这种打手或打屁股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不良影响,另一方可以以对方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对小孩有严重家庭暴力的,有利于另一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打手或打屁股属于正常教育孩子范围内,并不会影响争夺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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