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现在能以总公司名义起诉吗? |
释义 | 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起诉的流程有什么: 一、诉前准备1、诉状和证据:一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材料,搜集材料时要分析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对自己是否有利。如果无法辨别的,可以请律师代理选择。有了证据之后,需要拟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书。2、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的,争议的标的越大,诉讼费越高。3、请律师。 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1、起诉: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进入下一步了。2、举证: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举证期限。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会在接受。证据都提交了,则可以开庭。3、开庭:法院会发《开庭传票》,传票上会写明是哪一天、什么时间开庭、在哪个法庭。4、判决:拿到判决书后,民诉十五天、刑诉十天时间决定是不是上诉到上级法院。5、执行:如果法院判决胜诉了,对方又不愿主动履行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上义务,那么案件就此结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以上就是对公司起诉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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