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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不知道合同是否有效
释义
    分公司签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系。
    (4)表现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分公司冠以总公司名称,无自己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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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