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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区域受到侵害找谁
释义
    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公共区域受到侵害应该找小区所在地的居委会。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去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找谁投诉
    若是被人占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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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