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量刑建议是否具有更改权? |
释义 |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法院一般不会改变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最终的定罪量刑需要法院根据庭审、控辩双方意见、事实和证据决定,不受检察院建议的约束。 法律分析 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谨迅巧院是能改的。但是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依照相关法律规章人民检察院给出的定罪量刑建议,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定罪量刑。最终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需要人民法院经过庭审之后,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及相关事实和证据决定。 拓展延伸 检察院是否有权对判决结果进行干预?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检察院在刑事审判中具有特定的职能和权力。然而,检察院的权力并不包括对判决结果进行直接的干预。检察院的职责主要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最终判决权归属于法院。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作出独立的判决,检察院无权直接干预判决结果。然而,如果检察院认为判决存在法律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司法公正。因此,检察院在刑事审判中的角色是监督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而非直接干预判决结果。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检察院在刑事审判中具有特定的职能和权力。然而,检察院的权力并不包括对判决结果进行直接的干预。检察院的职责主要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但最终判决权归属于法院。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作出独立的判决,检察院无权直接干预判决结果。然而,如果检察院认为判决存在法律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司法公正。因此,检察院在刑事审判中的角色是监督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而非直接干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昌悉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章,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祥键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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