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赃款赃物是否随案移送,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二)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 判处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额。 判处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应当明确追缴或者退赔的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