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生前留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如下: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遗产继承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综上所述,继承遗产是指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财产的事实,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