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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判三年会坐牢么
释义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是什么?时,会被宣告缓刑。不予执行刑罚措施,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于生完孩子过了哺乳期的妇女,所犯罪行需要判刑的,应当在哺乳期过后,对当事人继续执行处罚。
    缓刑是附条件是什么?不予执行刑罚的措施。只需要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度过缓刑考验期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执行机关的规定,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如果被宣告缓刑,那就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九十六条
    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将书面意见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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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6: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