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保险合同的解除情形:1、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2、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3、保险双方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一、车祸后保险公司理赔要多长时间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条款规定义务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二、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是指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一部分金额。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而通常情况下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相反,保险费率低。现金价值是寿险的一种,是针对投保人的死亡进行支付的,并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续期间积累价值来进行增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30天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 三、保单能否被法院执行? 保单能被法院执行。虽然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但保险单本身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其储蓄性和有价性体现在投保人可通过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种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所以可以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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