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最快一天内,最长不超过三天。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办理时要交验户口,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工本费十元。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身份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二十元,遗失补领,工本费四十元;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六十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