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障各种资源不被破坏的法律
释义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修改)制定了保护资源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修改)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