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确定先后两个关系各自的继承人。 有的人是前一个关系中的继承人;有的人是后一个关系中的继承人;也有的人既是前一个关系中的继承人,又是后一个关系中的转继承人。 2、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 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死亡中有没有继承人的,推定没有继承人先死亡,有继承人的后死亡,后死亡人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但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晚辈后死亡,该晚辈的继承人为转继承人。 3、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 不仅要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还要查明被转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 4、被转继承人如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时间。 5、遗嘱继承中的转继承,还必须注意立遗嘱时间和遗嘱生效时间。 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1、转继承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只是还没来得及分配遗产,所以需要转继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前,所以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