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八岁能改变监护权。八岁的小孩有辩知能力,这个时候可以根据小孩的意愿变更监护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具有抚养能力,且孩子愿随其生活的,应予支持。对于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变更需要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变更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