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险规定报销条件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生育保险条例》,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等福利,同时,单位应该为女职工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费。此外,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手术期间所需费用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法律分析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拓展延伸 生育险是指在劳动者生育后,由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其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生育险报销是指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生育险报销。生育险报销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核定和支付等环节。在申请生育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发放的生育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在审核环节中,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定符合条件的报销金额。最后,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会将报销金额支付给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申请生育险报销时,应该了解相关的报销政策和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导致报销失败。 结语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包括妊娠、分娩、流产等,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符合条件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险报销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核定和支付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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