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车交易合同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
释义 | 不需要,二手车交易合同本身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合同生效不代表机动车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于买受方名下,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 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 一、买车不过户怎么办啊 买车不过户,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要求。双方签订买卖车辆合同,汽车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买方应向卖方提出履行转移汽车所有权的要求,如果对方不履行该职责,买方可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登记手续。 二、什么是属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呢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 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三、买方如何预防合同履行时欺诈行为啊 买方通过下列措施预防合同履行时的欺诈行为: (1)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卖方要求买方提供担保。买方不提供担保的,卖方可拒绝交付货物。 (2)卖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防范欺诈的主要措施就是确保卖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买方支付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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