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民诉特别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流程: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 一、特别程序的特点: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二、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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