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
释义 | 业主不能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而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而与业主的个人情感无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属于社区共同负担的原则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如果业主拒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其支付,并且可以采取多种手段来追缴欠款,例如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在某些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还可能会通过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方式来迫使业主履行付款义务。 因此,业主应当依法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并且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等方式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质量,而不是采取不交物业费的方式。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长治律师王宏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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