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政局离婚处登过记,最后又上诉可以吗? |
释义 | 您好,对于离婚本身来说,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这是两个平行的方式,一旦在民政局申请并领取了离婚证,那么就已经不是夫妻关系。 您可能是指如果对离婚后财产又有纠纷怎么办?那么可以选择起诉,诉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然需要提醒您,离婚还会涉及到抚养权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事项。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对于财产问题,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待分割财产的具体状态、性质和用途等属性,尽量使财产在双方间的分配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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