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10人以上不满30人卖淫的; 2、组织多人卖淫300次以上的; 3、组织3名以上不满10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城 者患有艾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组织30人以上卖淫的; 2、组织10名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孕妇或者患有艾 滋病、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检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