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农业户口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取消农业户口原因如下: 1、主要目的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共享,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型户籍制度,有效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护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 4、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会保障、房地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整合共享; 5、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