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有竞合关系但有本质区别。破坏军婚罪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而重婚罪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破坏军婚罪需认识对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重婚有两种方式,但现在已少发生。重婚需给予法律制裁,可解除非法婚姻,法院可调解,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并要求支付损害赔偿金。 法律分析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但它们有以下本质区别: 1. 行为方式不同。破坏军婚罪有两种方式,即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而重婚罪只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 主观认识内容不同。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关于重婚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婚姻关系仍存在,利用民政局之间不同步信息的漏洞,再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登记;现实中由于婚姻登记越来越规范,这种情况已经很少发生。另一种是原婚姻关系仍存在,但与婚外异性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民事上,除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和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外,在民事上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包括损害赔偿、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以及停止侵害。 对于重婚,处理方式具体如下: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重婚罪虽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单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解除非法婚姻关系;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要求有重婚行为的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