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开具的收据没有盖章还有效吗 |
释义 | 个体工商户所开具的收据若没有盖章则是无效的;任何收据都需要加盖相关单位的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一、北京怎么提取公积金 在北京应按如下方式提取公积金: 1、提取北京公积金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章; 3、员工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门柜台申请; 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应办理提取手续,打印受理收据交员工确认,公积金转入员工储蓄账户。 二、增值税发票数量和单价可以不填吗 不可以。合规的发票必须要填写品名、数量级、单价和金额,必须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开具发票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以及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购货单位名称和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三、专用发票开具的要求是什么 专用发票开具的要求是: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将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填写完整。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纸质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 填写财政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监(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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