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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津贴何时申请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职工来讲,生育津贴会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而无需申请,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从生育次月起一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拨付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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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