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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现实形式。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之后,需要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也就是户口迁移。双方离婚后,户口要分成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双方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凭借户口簿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注销要迁移一方的户口。再把户口迁移证带到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的户籍处落户,还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一、没离婚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娘家
    没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一般来说,只要户主同意搬迁户口,也就是说,父母户口簿上的户主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签字。户口问题是一个政策问题。每个地区的不同政策都会影响户口是否可以迁移,具体应该询问当地派出所。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常住地户口登记原则。公民常住地变更后,应当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户口迁移。户口迁移需要按照公安机关关于户口迁移的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3、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迁出户口;
    4、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离婚以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回来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迁回来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1、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2、把户口从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从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提供工作单把证明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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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