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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1.请示:非公企业向所在地党工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和相关材料。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工委。3.批复:所在地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4.呈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报告给所在地党工委。5.批复:所在地公委审查企业党支部所呈报候选人资格后,同意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6.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7.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所在地党工委审批。10.所在地党工委书面批复。11.刻制支部印章,持所在地党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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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