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释义 | 不一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具体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 一、异地是否可以补办身份证 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补办流程如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发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有以下两种人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 1、申请人的相貌发生了特别大的变化,而且之前办理的身份证并没有登录其指纹的信息,很难确认其身份的; 2、申请人存在不良的信用记录的,不仅是包括其参与了伪造、编造、冒领或者是买卖别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驾驶证和护照之类的违法活动的。 二、身份证更换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吗? 不是,我国已经出台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身份证可以异地受理,但有条件及严格的限制: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5、需要说明的事:如果当事人是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在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7条、10条的规定)。 三、临时身份证能异地办么 异地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而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主要在于缺失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原籍审核,在短时间内难以确认居民身份,故不予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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