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成交 |
释义 | 这是衡量委托人是否跳单的关键,重点看中介的委托权限是独家代理还是非独家代理;若是非独家代理,即卖方同时在多家中介放盘场合,则需考量多家中介提供订约机会的先后顺序、履行居间服务的程度,以及委托人实际利用了哪家中介公司的媒介服务成交等因素。 一、房屋出租中介费由谁出 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这点还是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一切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当然,因为现在房产买卖、房产出租市场较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断失误,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骗子。 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主要有如下: 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你就向物价部门反映; 3、中介没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可以认定委托人跳单,中介人可以主张服务费。 二、没有和中介签任何合同算是跳单吗 不属于跳单。认定是否构成”跳单”违约,主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介是否积极履行居间服务。二是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成交。三是委托人是否故意逃避支付中介费。当委托人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后,为了不付中介费私下成交,又或者为少付中介费恶意到另一家中介成交,则很有可能构成“跳单”违约。 三、二手房买卖因中介而产生的纠纷怎么处理 1、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2、买方中途违约卖方该不该承担中介费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中介费进行了明确约定,则应该按约定来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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