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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审理劳动仲裁的结案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法院受理不服劳动仲裁的案件的立案标准: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予以立案。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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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