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丈夫坐牢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果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的,也应在起诉的时候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并在起诉状当中明确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划分意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