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分割主要依据:出资人和出资时间。有时即使名字在房产证上,也不能参与分割,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房或贷款还清且女方没有参与还款。女方参与还款期限很短也不能要求分割。将房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定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出资人,另一个是出资时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你的名字在房产证上,你也不能参与财产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或者通过贷款自行还清贷款后,该房屋在法律上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无论是否将女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中都没有任何意义。又例如,男方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女方参与还款,但还款期限极短(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也不能要求参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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