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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没有放弃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民法典》规定没有放弃探视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可以放弃。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
    一、和老公离婚孩子奶奶有探视权么
    夫妻二人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二、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般而言,探视权属法定的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是不能剥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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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