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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性有疾病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的孩子3岁以上可以争取监护权吗?
释义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不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恶习;3、能给孩子提供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生活学习环境等。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妇女有疾病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的孩子3岁以上能争取抚养权吗?
    能争取到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1、同等条件下,绝育、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2、子女随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随另一方生活不利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女性有病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的孩子3岁多能争取抚养权吗?
    能争取到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1、同等条件下,绝育、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可以优先考虑;2、子女随一方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随另一方生活不利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我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孩子现在要离婚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两个孩子
    提出离婚的当事人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权利。只要符合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的条件的,双方都可以争夺抚养权。若一方抚养能力出现较大变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另一方也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现在在家看孩子离婚怎么争取监护权
    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女的监护权:(1)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男人常年在外工作,女人在家照顾孩子,孩子是男孩,6岁,离婚了,孩子的监护权怎么落在男人身上!
    夫妻离婚子女监护权的判断标准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但是,如果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2、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有利于争夺子女的监护权:(1)绝育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4)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比对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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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