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怀疑对方隐匿财产如何办? |
释义 | 离婚时,如怀疑对方隐匿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对隐藏财产的一方处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可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但时效期为三年。若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分析 离婚时怀疑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进行判决,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后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日期起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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