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了质量保证金的提供、扣留和退还的方式。承包人可以通过保函、工程款或其他约定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而扣留方式可以逐次扣留、一次性扣留或其他约定方式。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最终,质量保证金应按约定退还给发包人。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 (以下序号为示范文本的序号) 15.3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1)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同价格的5%,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发包人应按14.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拓展延伸 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如何管理和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退还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管理方面,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并及时向业主提供存款证明。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退还。退还程序包括业主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双方协商确认退还金额、施工单位办理退还手续等。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合同违约情况,保证金可能会被扣留或用于修复工程。保证金的管理和退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确保公平、透明、合理的原则,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质量保证金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有保函、工程款比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包括逐次扣留、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5%。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应按照最终结清约定进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和退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公平、透明、合理,以实现工程质量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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