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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比如养殖小区修建在禁养区,修建养殖场的时候没有获得行政批准,诸如此类的情形都属于违章建筑,若养殖场的手续都是合法的,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按照违法建筑强行拆除。
    一、正在强拆违法建筑物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了强拆违章建筑的法定程序,一般情况下应该先由城乡规划局立案调查,确认是违章建筑的,应该向违法行为人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并交纳罚款,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才能实施强拆。
    二、政府部门对违法建筑能强拆吗
    政府部门对违法建筑能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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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3: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