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平分房产 |
释义 | 房产离婚后的分割原则及方法: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或请求法院判决;如双方都要求房屋,可竞价取得;若一方要求房屋,可归其所有。根据最高法院解释,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准许竞价取得、评估后补偿或拍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其他共同所有财产、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 法律分析 一、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1、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两个人都想要房屋,那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只有一方想要房屋,那可以将房屋归其所有。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属于共同的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房产离婚后的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通过竞价取得;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可以将房屋归其所有。此外,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赠与财产等。对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双方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原则进行分割。根据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处理,确保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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