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可以补办前几年的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补办。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1、身份证明;2、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3、住所证明: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4、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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