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平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要办多久 |
释义 | 一、南平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要办多久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南平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办理条件 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4.授权委托录入南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且核对结果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 三、南平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办理材料 1.家庭收入和财产的书面声明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4.残疾证 5.疾病诊断证明 6.学生在学证明 四、南平特困人员供养的申请与审核办理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2号) 第二条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服务管理(一)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享受救助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及以上(不含听力、语言残疾)的,年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就学的,可视为无劳动能力。个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或因罹患重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导致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刚性支出超过个人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可视为无生活来源。查找不到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可视为无法定义务人;法定义务人及其配偶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无劳动能力的,可视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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