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写借条内容包含五个部分:,1.写标题,正确的写法为“借条”,不要写成欠条和收条;,2.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3.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4.借期必须明确,并且大写;,5.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日期应写所借款项实际支付日期,并且大写。,写借条还是欠条都具有法律依据的。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而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在写借条和欠条时应该注意不要混淆了。,借条不写还款日期也是可以的。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写下借条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2.对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此时权利人已经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则诉讼时效的起算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