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 |
释义 |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这句话里面有文章的。 假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那就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工伤假期,工资、福利一样不少; 假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患上感冒要病休,那就不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而是要看你自己是不是领导(领导感冒反而可以收礼)?你在单位的人脉关系这样?可以给你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也可以算你病假处理,两种处理都是合理合法的。 在单位旧伤复发,是不是因为工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是的那就要上报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而后就有工伤基金负责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如果不是、仅仅就是部队的旧伤复发,那就不可能单位再为你发放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因为你的抚恤金水平已经得到补偿。在私企打工的就更加不会给你任何补偿,反过来解除合同倒是见了不少。 回答你的是一个已经经历过类似事宜的五级残疾军人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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