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属于比较特殊的公共场所,进去的多数都是病患,本身身体体抗力就比较弱,尤其是呼吸系统、心肺系统等患者,长时间吸二手烟,不仅很难容忍烟熏的味道,更有可能加重病情,因此,在此环境下戒烟是必须的。 其他患者或家属,对此情况首先好言相劝嘛,毕竟对于一些烟民来说抽烟可能是习惯性的无意识之举,只要他人提醒还是会立马掐掉的。对于那种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医护人员反映,医院肯定会进行下一步处理:比如医护人员规劝,不行就是保卫人员出面,再遇到横的,警察就来了。 在医院,由着性子发飙的,轻则警告,重则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