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是否有权利要求证据补充和修改?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要求补充和修改证据。但是,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条件和程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庭审中,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或者修改已经出庭的证人证言、鉴定、勘验、书证等证据的,可以提出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法庭必须依法审查证据,有必要补充和完善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负责保管、审查、使用、鉴定、保密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法庭应当在开庭审理前将证据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没有在开庭审理前收到通知的证据,可以要求撤回并重新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法庭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出庭参加庭审,同时通知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三条规定:“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四条规定:“收集、保管、使用证据的机关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证证据不被毁损、灭失或者伪造。”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查阅、复制证据。” 以上是被告人是否有权利要求证据补充和修改的相关法律依据。被告人要求补充和修改证据需要符合以上规定,否则法院有权拒绝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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