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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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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0: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