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再犯罪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对于再次犯罪的犯罪分子,除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外,应加重处罚。对于涉嫌刑法第四、第五、第六章规定的犯罪的未成年人,如有悔罪表现,检察院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法律分析 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社会再融入措施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社会再融入措施是指为了帮助犯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提供教育、培训、职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等支持,以帮助他们改变行为,重建自信,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成员。其中,教育是关键的一环,包括提供学习机会、补习课程和职业培训,以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此外,心理辅导也是不可或缺的,以帮助他们理解自己的行为,并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指导。社会再融入措施还可以包括提供就业机会、社区服务项目和康复计划等,以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社会联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实现真正的改变。 结语 对于犯罪行为,我们应当根据情况从重处罚,但对于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有所区别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后,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社会再融入措施,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等,以帮助他们改变行为,重建自信,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成员。这些措施对于他们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机会,帮助他们实现真正的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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