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
释义 | 农村家庭共同财产分割需协商一致,可参照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离婚经济补偿、共同债务清偿、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等也有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不能无缘无故要求分割对方财产,且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财产有区别。 法律分析 一、农村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上没有家庭财产分割这一类的法律条款。只要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一致即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可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上,现在即便各位家庭成员都共同生活在一起,那各自的财产肯定也都不互相混淆在一起,无缘无故的,家庭成员之间也不能要求去分割对方的财产,而且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财产还是有区别的。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农村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离婚经济补偿、共同债务清偿、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等问题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家庭共同财产分割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判决,以维护各方的权益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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