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临时雇佣的工人在工作岗位,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一般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情形是受伤的工人以雇佣关系,主张雇主(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