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
释义 | 《劳动法》第21条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试用期的具体期限,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试用期不超过60天。 一、试用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对于此条内容的认定证据,本文后面会重点提出建议。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条件: 第一、确需裁减人员; 第二、提前30天向工会/员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第三、向劳动行政部分报告。 目前,北京劳动部门尚没有批准一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现在公司裁员,通常是用与员工协商方式进行的。 ●员工有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根据前述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功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处在怀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5、建议公司必要采取的措施 制定尽可能详细的合法《员工手册》,确定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详细的《员工手册》是员工是否严重违反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之一。 建立员工定期考评制度。 不要随意解聘员工。 尊重员工,也是尊重公司。 多和员工交流、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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