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以提出异议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请复议; 2、执行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当事人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变更执行法院; 3、案外人提出异议,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4、债权人可以选择一审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 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